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14〕4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浙财农〔2015〕42号)、《遂昌县农业农村局遂昌县财政局遂昌县发改局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遂农函〔2021〕67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县2021年符合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对象及受惠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下午5:30止,若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农作物技术推广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公示时间:2022年7月6日至7月10日,公示联系科室:遂昌县农作物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王杰电话:0578-8521141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76号邮编:323300遂昌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7月6日粮食生产贴息贷款发放清单(2021年).xlsx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