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2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6号)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市就业局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市人社局进行资料审核,现将2022年上半年市直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7月6日-2022年7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806房间)电话:0715-8235987邮箱:472093498@qq.com附件:1、2022年上半年市直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明细表2、2022年上半年市直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022年上半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