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2年第50号,《办法》全面落实习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安全的最新决策部署,以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为基础,立足电力供应保障和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为我国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原能源部、原电力工业部、原国家经贸委分别在不同时期出台了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暂行办法,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颁布以来,我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一整套符合中国电力工业特点的电力可靠性管理组织和技术体系,能源保供、乡村振兴、民生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对电力可靠性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作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基础性工作,电力可靠性管理需要及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最新要求做出优化调整,二、主要内容《办法》全文共分为十一章、六十四条,9—44条)为系统、发电、输变电、供电、用户、网络安全方面电力可靠性管理的措施和职责,53—59条)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及检查、投诉举报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