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管理,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精神,通过单位自主申请-资料审核-现场评估等程序,初步评定屏山县红十字会符合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条件,拟认定为我县就业见习基地,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7月6日至7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屏山县红十字会为我县就业见习基地如有异议,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7月6日【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