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2﹞34号)工作部署,按照《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文旅市﹝2022﹞3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初审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复核,按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标准,经评定,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为浙江省2022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现将候选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6日至7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提出意见,电话:0571-85211730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附件:浙江省2022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7月5日附件:浙江省2022年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一、A级旅游景区(6家)浙江南湖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南浔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鲁迅故里﹒沈园景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嵊泗县花鸟微度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神仙居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二、旅行社(4家)浙江省中国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旅(宁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浙江华顶旅行社有限公司丽水市旅游集散中心有限公司三、星级饭店(1家)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嘉钱塘世纪分公司(永嘉县新世纪大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