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关于公示灭失船舶的通告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灭失船舶集中注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海船舶〔2021〕75号)的文件要求,经排查,现将5艘天津籍灭失船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船舶所有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尽快到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的,船舶登记机关将依法对过期的船舶国籍证书进行注销,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联系人: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张国强,022-69591501,特此通告,附件:天津籍灭失船舶清单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2022年7月5日附件:天津籍灭失船舶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