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领域的应急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六)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七)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参加技术中心的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领域人才工作,(十一)负责对全县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工业、通信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十三)负责指导全县工业企业、信息化系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十五)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