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效益,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科技重大专项、广西重点研发计划中由企业牵头申报的产业导向类科技项目,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科技计划贷补联动项目(以下简称贷补联动科研项目),第七条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贷补联动科研项目的牵头组织、政策制定、监督审批、遴选项目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第八条管理机构受自治区科技厅委托,注明适用本办法的项目,第十一条贷补联动科研项目的立项:(一)项目按照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并通过后,报自治区科技厅审定,第十八条项目责任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及相关科技项目管理规定,自治区科技厅视情况给予约谈,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文件下载:桂科政字〔2022〕50号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贷补联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