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社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办发〔2019〕23号)和《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2号)要求,经初审,郭信之符合享受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8日(共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与高新区就业和社保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105110,附件: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2022年7月1日附件: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