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经福田区财政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代理记账资格的有关情况如下:序号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负责人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业务类型1深圳市汇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1440300729841867X李晖福财会〔2022〕44号DLJZ44030420220018许可附件1、准予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批复福财会【2022】44号(汇洋企业)附件2、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汇洋企业)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