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师进修学校、各相关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3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补助资金6万元,其中:区教师进修学校(唐少雄)1万元,东庄中心小学(李碧霞)1万元,月塘中心小学(罗丽芳)1万元,平海嵌头小学(郑颖)1万元,埭头东林小学(吴剑萍)1万元,埭头一中心小学(孙秋娟)1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严格按照《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季报制度的通知》(闽教办基〔2018〕3号)要求,填报《2022年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规划表》《2022年福建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1、2),三、学校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2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规划表2.2022年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