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用房租金减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减免对象及条件在眉山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并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办公场所原则上应在本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到3年,4.企业在孵化器孵化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属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不超过5年,区县具体实施的方式减免孵化器内在孵企业的租金,各县(区)、园区对孵化器内在孵企业缴纳房租减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2.享受租金减免政策时间从2022年7月1日起算,(二)资金分担1.国营孵化器在孵企业租金减免部分由各县(区)、园区自行承担,其他县(区)、园区实际减免金额的30%给予补助,3.各县(区)、园区财政承担的私营孵化器租金减免金额采取报账制方式由市财政给予补助,三、申报程序1.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会同各县(区)、园区财政部门向市科技局申请补助在孵企业租金金额,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国、省、市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区)、园区科技部门要主动与各孵化器、在孵企业对接,附件:县(区)、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用房租金减免申报表眉山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