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的通知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农〔2022〕70号)文件,为支持我县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20.38万元,专项用于强制免疫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你单位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政策,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22〕25号),按照规定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组织实施好动物防疫等工作,二、你单位要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等有关要求,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分配及绩效目标表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第二批)分配和绩效目标表地区名称金额(万元)绩效目标备注合计强制免疫强制扑杀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平武县20.3820.38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率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疫情保持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