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工商信规字〔2022〕3号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服务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2年7月1日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服务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第三章扶持措施第三条对符合条件的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岗位的人才,(一)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80万元(累计最高240万元)、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以及年度最高20万元(累计最高6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50万元(累计最高150万元)、年度最高30万元(累计最高90万元)、年度最高10万元(累计最高30万元)、年度最高10万元(累计最高3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在本政策有效期内给予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可申请纳入海珠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一)研发创新企业,可给予年度最高2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按照评估价直接协议租赁,第六条对本办法实施后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申报人才引进、人才绿卡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对单个企业的关键人才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对区发展综合效益贡献,享受本办法资金补贴的单个企业每年取得本区各项扶持政策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对区发展综合效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