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符合见习单位认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三、募集要求(一)见习单位认定条件1.我县辖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四、见习单位申请和审核、岗位发布流程(一)申请1.已认定的见习单位,2.未认定的见习单位,需提交就业见习单位认定申请,3、认定所需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见习单位申请报告,(4)万安县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由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评估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并对评选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挂牌,见习生由见习单位择优确定,见习者和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单位出现下列情形1或2的予以退出,对吸纳见习生的见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