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关于东方市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资金清算结果的公示新能源汽车购买单位及用户: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供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省级名单的函》省工信厅提供的名单,以及未申请省补贴只申请市补贴的名单,结合《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规〔2021〕2号)相关规定及补贴标准,经对补贴材料进行审查、清算,拟对符合我市奖励条件的4787辆新能源汽车购车用户(含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发放2021年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资金,共计人民币3988.3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7月7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反馈至东方市工科信局,电话:(0898)25525388,(0898)25539388,地址:东方市八所镇市委大院1号办公楼2楼西侧(节假日休息)特此公告,附件: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名单(东方市)-简化版东方市工业科技信息化局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