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青岛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对青岛市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第二批)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对有异议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收到的异议,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邮编:266071传真:85911333异议处理处室及电话: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85911342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85911336市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85911341市财政局科技教育处85855995监督处室及电话: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85911362附件:关于公示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pdf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