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农村集体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镇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按时申报项目,经收集及初审,我镇桥头、岭头、邓屋共3个集体经济组织购买滨海湾新区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符合申报条件,并呈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审议通过的桥头镇农村集体产业升级奖励项目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桥头镇农林水务局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联系地址: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B座10楼联系电话:83428228桥头镇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升级补贴奖励项目填报单位:桥头镇单位:元序号集体经济组织名称信托项目名称购买金额拟申请金额1东莞市桥头镇桥头股份经济联合社滨海湾新区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000100002东莞市桥头镇岭头股份经济联合社滨海湾新区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000100003东莞市桥头镇邓屋股份经济联合社滨海湾新区建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6000000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