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江苏省2022年度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信发〔2022〕30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培育对象未参加过培育的工业企业和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以及2020年以来已达到一定星级并有意愿进一步参与培育提升星级的企业,培育类型及具体要求详见省工信厅通知(见附件1),在7月25日前完成企业安全防护能力自评估和安全上云情况填报(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市工信局提供3家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企业可直接联系相关机构获得免费咨询服务(联系方式见附件2),2.整改提升阶段,企业根据省工信厅提供的整改建议进行对标整改,整改工作于9月20日前完成,省工信厅指定专业服务机构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评估,为企业提供专业诊断服务并帮助提升,相关工作于11月20日前完成,17768065158附件:1.省工信厅通知2.连云港市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汇总表3.全省工业信息安全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版)各类附件也可在市工信局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9日附件1:关于开展江苏省2022年度工业信息安全防护星级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doc附件2:连云港市自评估咨询服务机构汇总表(1)(1).docx附件3: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