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2号)》、《浙江省绿化管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结合九龙湖镇实际情况划定本绿线,现予以公示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城镇绿线内的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更改,不得改作他用,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绿地,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镇绿线、服从城镇绿线管理的义务,拥有监督城镇绿线管理、对违反城镇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附件1:九龙湖镇区规划绿线示意图附件2:九龙湖镇景区规划绿线示意图镇海区九龙湖镇人民政府2022年6月27日附件1.docx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