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2〕406号),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请你单位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按照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办法拨付使用,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第二批)2.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澄迈县财政局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