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系列航空航天职称专业首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工程技术系列航空航天职称专业首次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工程技术系列航空航天专业职称首次申报评审主要面向天津市航空航天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各区企业中,二、评审标准工程技术系列航空航天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工程技术系列航空航天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5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用人单位应于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7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提交至工程技术系列航空航天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委会,航空航天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委会受理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四、有关事宜航空航天专业职称是助推航空航天产业链发展,各区人社局、航空航天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和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审核和评审公示等相关工作,联系电话:市人社局022—83218134职称评审系统技术服务:022—23390765航空航天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委会:022—58608818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