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我省2022年度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一)填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注:已申报过示范项目的团体标准(含修订、转化或互认)不得重复申请,二、申报材料要求(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1),(三)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五)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三、有关要求(一)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按申报优先级排序填写《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组织做好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自愿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