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缙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缙云县人民政府二〇二二年六月前言大气污染控制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现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已不能适应管理需求,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7.2各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是在区域或城市环境功能区的基础上,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将区域或城市环境空气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目录一、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及调整目的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主要依据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四、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五、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管控要求七、其他说明附图:1.缙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遥感影像)2.缙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行政区划)一、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及调整目的缙云县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采用《浙江省丽水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丽署〔1998〕13号),现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已不能适应管理需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7.2各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分,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环境空气功能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划分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一类区适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浓度限值,二类区适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已有及改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关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限值,2.二类功能区已有及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关排放标准的二级排放限值,3.缓冲带内已有及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相关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限值,附图1缙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遥感影像)附图2缙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图(行政区划)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wps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pdf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