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根据《关于加快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缙政办发〔2021〕47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决定授予正达建设有限公司、锦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3家企业2021年度“缙云县建筑业龙头企业”荣誉称号,授予浙江万顺建设有限公司、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元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广诚建设有限公司4家企业2021年度“缙云县建筑业优秀企业”荣誉称号,授予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宝元环境建设有限公司2家企业2021年度“缙云县建筑业开拓市场优胜企业”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县建筑业企业要以受表彰的企业为榜样,加快转型升级,以新的作为、新的成绩,为争当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先行县,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缙云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缙云县人民政府2022年6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正达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pdf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正达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建筑业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wps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