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渭财发〔2020〕97号)文件确定的我区大明镇大明社区美丽乡村试点村,因项目建设地经区自然资源局确认为可耕地,导致项目未能及时开工,按照省财政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要求,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推荐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变更为大明镇孙堡村,2022年6月24日市农村财政事务中心、区财政局、农村财政事务中心一行5人,深入我区大明镇孙堡村,实地查看了该村基础设施、村级班子、生态环境、产业发展、项目规划等方面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基本符合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相关要求,现确定大明镇孙堡村为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公示期限: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4日,地址:华州区财政局农村财政事务中心3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