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主管部门补贴项目政策依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发放方式发放时间咨询方式备注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区级标准1包河区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31号)2.《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19〕646号)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0〕176号)到人(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5包河区残疾人联合会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关于印发《2022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残联〔2022〕24号)困难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1000元1200元/人/年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大社区残联提出申请,汇总表报市残联备案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每年6月30日前0551-660126696包河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创业扶持补贴《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9〕3号)包河区行政区域内上一年度依法在有关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由残疾人创办且由其本人自主经营或担任法人代表的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或企业,由各街镇统一打卡发放给残疾人每年的12月20日前发放0551-660179327包河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国家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文件购买符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标准的持证下肢残疾人每年补贴260元260元/人/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携带申报材料直接前往街镇、大社区残联申请,财政补助标准610元/人按政策核定“一站式”结算即时结算0551-6335788214合肥市包河区医疗保障局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合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救助对象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施分类资助,到人每服一年兵役每年补助600元每服一年兵役每年补助600元个人申请、区级受理审核审批通过银行代发到人到户按月发放0551-63351230皖退役军人秘〔2021〕76号25包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民办发〔2012〕3号)老年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农村特困933元/人/月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大社区审核确认-区民政局统计复核-财政部门打卡发放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按月发放0551-6335738729包河区民政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合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合民〔2022〕2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农村居民各市根据本地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原有政策范围内中的残疾人一级、二级800元/人/年,三级、四级162元/人/月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审定-区财政打卡发放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按月发放0551-6335738932包河区民政局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60元/人/月242元/人/月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残联审核-区民政审定-区财政打卡发放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按月发放0551-6335738933包河区民政局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散居孤儿不低于105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不低于2035元/人/月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区民政审核-区财政打卡发放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按月发放0551-6335738934合肥市包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包政〔2016〕105号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区级统筹后发放标准如下:非独女户:2160元/人/年,子女死亡每人每年提高600元区级统筹后发放标准如下:子女伤残:9420元/人/年,由中央与省按6∶4的比例分担区级统筹后发放标准如下:一级并发症人员:9840元/人/年,20元/人/月30元/人/月本人持独生子女光荣证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转账到街镇财政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