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发改局〕(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十四)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投促局、区发改局、区项目促建服务中心〕(十八)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项目促建服务中心〕(二十)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对参展企业给予单次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贴,〔牵头单位:区文体旅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四、促进外资外贸更好发展(二十二)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区投促局、区税务局、区企业服务中心〕(二十三)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二十四)支持涉外企业平稳发展,按照50元/万美元的标准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旅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投促局、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健康产业服务中心、各园区管委会〕(二十六)强化企业上规模激励,〔牵头单位:区国资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税务局、区企业服务中心〕(三十一)推动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六、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三十二)给予科技型企业办公用房支持,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年,给予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局)、人行温江支行〕(三十九)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