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3号)、《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6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示: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明细表资金类别补助内容项目单位金额(万元)小计(万元)备注粮食生产发展粮油生产补贴区农业农村局128.68128.68畜牧生产发展生猪引种补贴区农业农村局344.74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贴息和免担保费3.27病(死)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20.47先打后补7基层动物防疫经费5动物疫病监测及统计补助6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补偿清算区农业农村局-2.23-2.23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区农业农村局2424培训300人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建设项目浙江仙璟梅林果业有限公司2020登步东魁杨梅设施栽培技术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普陀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点舟山市普陀区展茅丰收农机专业合作社1654.3耕地质量监测评价资金区农业农村局7.5商品有机肥补贴20商品有机肥600吨配方肥补贴10.8配方肥900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粮食功能区)建设、管护补助资金区农业农村局119.12119.12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建设21.821.8新建高标农田1000亩,高效节水灌溉150亩合计410.41410.4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普陀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存在问题,公示时间:2022年6月27日—2020年7月3日,共7天,公示受理电话:6878667,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邮编316100舟山市普陀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