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2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吸引外资)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2年6月21日2022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吸引外资)申报指南一、资金支持范围(一)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供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投资项目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支持商会协会、投资促进机构、专业机构、企业等在优化营商环境、投资促进活动、规划编制、宣传推介、外资培训等方面开展公共服务项目,开展长三角、中西部等区域投资环境展览展示、投资促进和项目对接等公共服务,三、申请项目的条件(一)支持举办外商投资促进活动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本市实施国家战略任务,(二)支持开展产业转移公共服务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大开发”等发展战略,开展相关投资环境展览展示、宣传推介、投资促进和项目对接等服务,(三)支持的其他公共服务包括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日常运行和功能优化服务,支持开展上海外商投资环境的宣传推广等,四、支持方式及标准(一)支持举办外商投资促进活动支持线上、线下以及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活动的部分费用(不含已抵扣的进项税):①场地租金,(二)支持开展产业转移公共服务按照实际发生的办公用房租金、物业管理费和网络费用之和给予支持,(二)申报支持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项目补助的企业(单位)另需提供的材料1.由机构或企业盖章、法人签字的《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吸引外资)申请表(支持开展外商投资促进活动项目)》(原件)(见附件),(三)申报支持开展产业转移公共服务项目补助的企业(单位)另需提供的材料1.产业转移公共服务项目总结报告(原件),附件: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吸引外资)申请表联系方式:张老师021-6236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