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的公示按照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21】1056号)要求,现将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6日-2022年6月30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工信厅运行办,联系人:李然冰联系电话:0431-88904632电子邮箱:jlsgxtyxb@163.com附件: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