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各机构:为贯彻执行《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商品厂房监管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佛自然资通〔2022〕67号),我局开发建设了“佛山市国有工业用地商品厂房交易和租赁管理一体化平台”,用于我市国有工业用地商品厂房的交易和租赁管理,平台拟于2022年7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应用,为做好平台的应用工作,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国有工业用地商品厂房交易和租赁管理一体化平台使用手册》(详见附件),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直向我局反映,涉及具体商品厂房项目的交易和租赁业务,请与项目所在区住建部门反映,附件:佛山市国有工业用地商品厂房交易和租赁管理一体化平台使用手册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6月23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