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仍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3.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持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申领条件人员和单位的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四项支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2年以上,5.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实施上述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2年以上,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6.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7.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省份,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