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建设,确保我市体育竞赛裁判员队伍高质量、高水平、高成效健康发展,(一)日常业务培训1.各市级单项会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本项目一级(含)以上裁判员进行2次日常业务培训,2.各市级单项协会应于2月15日前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培训计划,由市级单项协会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培训总结、参训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4.二、三级裁判员的日常业务培训由各区体育局或各区体育局委托区级单项协会组织实施,其他项目的一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由市竞赛交流中心委托各市级单项协会组织实施,市级单项协会年初应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培训计划,由市级单项协会向市竞赛交流中心提交培训总结、考核成绩单、参训人员二级证复印件、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等相关材料,4.二、三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由各区体育局或各区体育局委托区级单项协会组织实施,由市竞赛交流中心委托市级单项协会在组织一级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时进行代培,市竞赛交流中心将继续开展裁判员知识大讲堂录制工作,三、培训工作考核市竞赛交流中心将对各市级单项协会培训工作进行考核,四、培训经费市竞赛交流中心将根据市级单项协会年度日常培训和一级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工作完成情况,将本年度日常培训及资格认证培训计划提交至市竞赛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