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区内各企业: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现将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二)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运营项目,支持省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三)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精益管理改善,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外省出具的审计报告需要报送原件,四、相关要求(一)审计报告要求,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的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省外出具的审计报告报送原件(报送省财政厅),申报单位除报送申报要求中要求的申报材料外,装订在项目申报书最后,五、联系方式净月区工信局:85821115附件:1.申报项目封面2.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要求3.中小企业公共服务项目申报要求4.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运营项目申报要求5.中小企业精益管理项目申报要求6.绩效目标表7.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8.信用承诺书净月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2日附件1-6.doc附件7.xlsx附件8:信用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