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68号)等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核,现对以下拟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27-84359029附件: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情况公示表(第四批)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迁市财政局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