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劳务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各县(市、涉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乡村振兴局、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四)突出重点特色,(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制定认定标准,组织发动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载体等多方力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扩大劳务品牌从业规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增强劳务品牌信誉度美誉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集聚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打造劳务品牌特色园区,支持高品质服务类和民生保障类劳务品牌企业发展医疗健康、社区服务等服务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劳务品牌产业园区的建设运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支持劳务品牌创新创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荐各类专家为劳务品牌项目提供创业指导、投融资等专业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劳务品牌创业企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徐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组织保障(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在劳务品牌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