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专项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2〕232号)要求,请你们结合我局2021年8月11日《转发关于组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申报入库的情况,按本通知申报指引(见附件)组织本辖区2021年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地发改部门按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专项资金项目下达工作,附件:2021年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补贴申报指引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6月21日附件:1.附件:2021年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报指引.doc2.申报指引的附件1.doc3.申报指引的附件2.doc4.申报指引的附件3.xls5.申报指引的附件4.xls6.申报指引的附件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