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各所属单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非营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资格认定管理权限的通知》(浙财税政〔2017〕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21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附件:2021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关于公布2021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docx永嘉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永嘉县税务局2021年10月21日附件:2021年度起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序号非营利组织名称1.永嘉县林凯文教育基金会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