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优化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海曙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办)对《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局,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255号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联系电话87169958;电子邮件地址:542137216@qq.com,附件:《海曙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x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22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