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就促进内外贸一体化,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高水平衔接,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15条工作措施,一是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二是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主要包括支持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创新内外贸融合发展模式,加强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等3条措施,主要包括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制度高地,完善内外联通物流网络等3条措施,商务部牵头建立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研究确定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