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加强我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25号)等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支持方向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等2个方向,请各地结合本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要求,尽快发布本地区入库通知,请各地组织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或地市自建申报系统网址(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有对接接口)提交项目申请资料,(二)报送项目入库情况,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三、工作要求(一)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对入库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2023年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入库,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附件:1.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3.项目入库情况表4.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6月21日(联系人及电话: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