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以下简称《财税政策》),《财税政策》将综合运用税费减免、租金减免、专项补助、风险分担投资基金、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降低企业负担方面将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支持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的厂房租金,支持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对风险投资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支持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的厂房租金,支持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力度,对风险投资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鼓励省级产业类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投资,对生产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省级财政按科技服务企业收入规模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大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产品及服务年累计超过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