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报工作,现印发项目库申报指南,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和对象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支持我市参与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或对进口产品申请发起贸易救济调查的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应(起)诉研究报告,以案件裁决时间为准,应(起)诉研究报告分次进行申报,(二)在支持时间内撰写贸易摩擦应(起)诉研究报告,3.其它情况:(1)新立案件的应(起)诉研究报告给予1次支持,(3)同一案件的应(起)诉研究报告已获得市级同类资金支持但未超过企业实际支出费用的,可予以支持,但总支持金额不超过本申报指南支持标准的最高支持金额,2.应(起)诉研究报告所涉案件已获得过本专项资金资助的,3.应(起)诉研究报告所涉单独应诉案件实际支出费用合计小于2万元的,1.应(起)诉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近三年来基本情况及案件应对情况,4.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请表(见附件2),2.对获得最低税率或取得胜诉的应诉企业提交应(起)诉研究报告等相关申请材料的,提交的应(起)诉研究报告中是否说明应诉效果关键信息以及应(起)诉证明材料是否提供裁决公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对律师聘用合同、费用支付明细及相关凭证(包括银行水单、发票等)复印件等企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1“应(起)诉研究报告”一并提供DOC格式,附件:1.承诺书2.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申请表3.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对贸易摩擦事项)项目明细表中山市商务局2022年6月21日(联系人:萧洪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