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沙溪镇受理的申请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2个单位,公示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8日止,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提交,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联系地址:中山市沙溪镇隆兴南路4号联系电话:0760-87393235附件:拟享受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名单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2022年6月21日附件:拟享受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名单序号申请单位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元)备注1中山市布尔仕服饰有限公司5000元/人5000.002中山市利峻纺织有限公司5000元/人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