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三十七规定:“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应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2021年上级共下达我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264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资金使用率100%,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电话:0758-5593012附件: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20日附件:1.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