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号)和《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益阳市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八条措施>的通知》(益人社发[2022]42号),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从30%提至50%,经湖南省失业保险系统数据比对,下列参保企业符合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通过湖南省失业保险系统直接发放,现将拟返还参保单位名称和返还金额公示如下(见附件),依据《湖南省人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第一条“被列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和司法部门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以享受稳岗返还”规定,可进行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受理部门: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邮编:413000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1日2022年第二批稳岗返还审批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