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泰工信字〔2021〕21号),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泰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功能区推荐、专家论证等程序,共有12家平台通过审核,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安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6999586邮箱:gxjmyjjxtk@ta.shandong.cn附件:附件:2022年度泰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公示名单.xls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