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文广旅〔2022〕59号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嘉兴市文物局)关于加强乡村博物馆建设工作的通知.pdf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嘉兴市文物局)关于加强乡村博物馆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文物局:为深入贯彻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2022年“浙文惠享”民生实事工作视频推进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努力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委发〔2022〕7号)工作部署,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博物馆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浙文物〔2022〕54号)有关要求,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开展第一批乡村博物馆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文物〔2022〕70号)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乡村博物馆建设工作流程》(附件1)和《乡村博物馆验收材料清单》(附件2),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公布浙江省乡村博物馆建设省级专家库名单的通知》(浙文物函〔2022〕183号)有关要求,成立市级乡村博物馆建设工作专家指导组(附件3),参与指导嘉兴市乡村博物馆建设工作,开展国有博物馆对接帮扶乡村博物馆建设工作,确保乡村博物馆建设工作高质量完成,按照《浙江省文物局关于做好乡村博物馆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各地在确保完成2022年乡村博物馆建设工作任务的同时,附件1:乡村博物馆建设工作流程附件2:乡村博物馆验收材料清单附件3:浙江省乡村博物馆建设市级专家库名单附件4:国有博物馆对接帮扶乡村博物馆建设名单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嘉兴市文物局2022年6月13日附件1乡村博物馆建设工作流程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乡村博物馆建设指南(试行)》标准要求,各县(市、区)文物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拟定申报的乡村博物馆建设方案进行审查,附件2乡村博物馆验收材料清单1.浙江省乡村博物馆验收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