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州从事交通运输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第四条交通工程职称专业技术分3个子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交通机械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2年,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2年,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术工作(聘任)满4年,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1项以上交通工程相关项目(要有1项以上相关业绩证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2年,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聘任)满5年;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交通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完成省(部)以上交通工程专业科研项目、规划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交通工程专业科研项目、规划项目2项以上,取得其他工程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按本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一)在交通工程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一)在交通工程专业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